第一条 为了加强邢台医学院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负责提供校内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和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三条 邢台医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网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解决校园网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拟加入校园网的校内各部门和教职工,须填写《校园网络(办公台式机)开户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登记备案,经主管领导批准盖章后,由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开户。
第五条 上网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审查,对重要部门和信息应制定周全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访问人员的范围和权限,定期更换密钥。禁止以普通信息形式在网上发送涉密文件和数据。确有必要发送这类信息时,需作加密处理。
第六条 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对校园网的侵袭。上网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所有拟在上网计算机上使用的磁盘都必须经过病毒检查。禁止下载来路不明的网上免费软件,以防止计算机病毒传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或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报告。
第七条 严禁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责令停止联网,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